我市城市管理6S行动推出流动红黄旗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6S行动由市区向县、乡、村延伸,由城市主干街道向小街小巷和社区延伸,市6S办于8月底下发了《关于推行城市管理6S行动流动红黄旗制度的工作方案》。
按照实行红黄旗制度方案的规定,三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每月对所辖的社区、次干道和小街巷、“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城中村开展城市管理6S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先进单位颁发红旗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发放黄旗予以警示,并限期整改。
截至10月中旬,三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已评出九月份的流动红旗49个;流动黄旗30个。其中红旗社区11个、次干道和小街巷14个、门前“三包”责任单位14个、城中村10个;黄旗社区7个、次干道和小街巷8个、“门前三包”责任单位8个、城中村7个。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警示落后,改进工作,扩大和巩固6S行动成果,确保6S行动常态长效,市6S办已于10月23日在保定新闻媒体对九月份各区的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市6S办统一制作的流动红、黄旗将由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下发到相应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