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纳税服务先办后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日,市地税部门在对部分涉税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核查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对部分涉税事项实行了“先办后审”,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在前期多次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此次,市地税局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房产税减免、企业搬迁后不适用的原有场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备案(备案类)等5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局。
同时,将44项审批权限在县(市、区)局以上的审批、备案事项,取消管理人员、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调查审核环节,直接由县(市、区)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实地调查审核。
此外,对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11类141项终审权限在县(市、区)局以下的备案、审核事项实行“先办后审”。即由办税服务厅人员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生效;之后再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后续核查,并进行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