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部门四项机制力促营改增工作顺利衔接
为确保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顺利进行,在前期准备阶段,市地税部门建立起四项机制,力促各项工作实现无缝衔接。
建立定期汇报反馈机制。明确“营改增”工作联络人,定期报送试点纳税人调查确认进度,各县(市、区)地税部门也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积极取得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
完善释义解答的沟通机制。针对“营改增”政策理解难、条款多的问题,市地税局对在工作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政策把握问题,由各部门汇总后,市局统一进行解释,确保全市执行标准、执行口径统一,并对政策解读情况在市局互联网上定期发布,拓展纳税人政策了解渠道。
健全部门协调机制。针对“营改增”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协调要求高的问题,市地税局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定期协调处理部门间涉及的政策难点、税款清缴、***清理等工作。
强化工作督导机制。按照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市地税部门采取电话督导和实地督导的形式,督促各县(市、区)按时间节点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其中对三河、廊坊开发区、霸州专门组成三个督导组实地督导试点纳税人确认工作。在清缴税款和***环节,对重点纳税人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确保应收尽收;开展欠缴税款专项清理活动,加大营业税及附加的清欠力度;对税改前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清缴入库,加强对新发生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管理;对“营改增”行业纳税人***开具资格和存量***进行严格清缴和销毁,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公告作废。
此外,纳税人信息移交后,市地税部门还将做好“营改增”后续征管衔接以及纳税辅导变更、定额调整、***票种核定等具体工作。***税改完成后的运行情况,及时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