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将享受生活补助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孙涛,通讯员张永存)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自2019年秋季开始,我市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享受范围,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据介绍,“两免一补”是指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是指在我省就读的城市区和农村(含县镇、市辖区所属农村和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包括初级中学、职业初中、普通小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据了解,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据测算,2019年秋季学期,我市预计有2.2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将获得生活补助,资助资金为580万元,生活补助在开学2个月内将于发放到位。此外,2019年春季学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4.39万人享受到了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金额2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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