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启动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胡杨,通讯员王景云)“我因患肺***住院治疗,共花费12492 元,除了新农合部分报销外,县医疗救助中心救助了4575元,按照新救助政策比去年多了2615元。”平泉低保户张文静说。日前,我市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从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让患重特大疾病城乡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
明确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县区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2017 年底前,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列入到医疗救助范围;适当拓展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适当加大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力度。对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按不低于60 %的比例给予资助。对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完善门诊住院救助。对因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要给予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