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审计局做好三方面工作坚定不移惩腐倡廉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审计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查处在审计项目中接受请托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讲情说情等行为。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状况,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平时要注重开展教育提醒工作,做到防微杜渐。
二、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力度。加强信访平台建设,利用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为群众多形式表达诉求、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查询办理结果搭建便利平台。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复查机制,增强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公信力。
三、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我局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情况通报、线索移交和资源共享,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建立案件证据相互移送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案件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