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系统五措并举保十一节日消费供应
2014年国庆节将至,市商务系统“五措”并举,努力丰富节日市场,确保居民节日消费供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二是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重点保证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核查肉、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品种和数量,确保储备商品安全,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强化节日期间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三是繁荣节日市场,努力扩大消费。抓住国庆节旺销时机,指导流通企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搭建网络消费平台,扩大网购规模。把节日作为发展城市夜经济的重要载体,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挖掘消费潜力。针对餐饮企业销售下滑的不利形势,积极指导餐饮企业将运营精力更多地投向大众市场,针对不同的消费人群,开发多档次的餐饮产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保供措施、消费动态等,指导企业经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同时,加大对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扩大消费的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行业管理,确保流通安全。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安委[2014]11号)要求,督导商贸流通企业完善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当地安监、消防等部门落实《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安委办[2014]9号),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等方面安全生产的督导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是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映情况。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深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一线,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要求,2014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我市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10月7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至6日销售数据。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