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履行好监督责任,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把握好三个关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一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主体责任,是指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承担者,要履行好领导职责、推动职责、落实职责;监督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管责任,要发挥好监督职责、执纪职责、问责职责。落实“两个责任”,一方面需要党组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担当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格监督与爱护干警的关系。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监督、铁面执纪,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又要切实保护检察人员秉公司法的积极性,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早纠正,通过有效监督体现对检察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三是监督他人与自我监督的关系。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主体,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力和责任,也必须接受他人监督,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突出三个重点,强化执纪监督。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协助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强化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措施,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督促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履行第一责任和领导责任,督促内设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重大工程项目、大额经费支出等重要事项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使用。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检察机关在“四风”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对干警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对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同步录音录像和办案安全的监督,严明办案纪律,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履行好监督责任,就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狠抓落实,以有效的监督措施保证监督责任充分履行。一是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始终把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放在自身反腐倡廉的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规范线索处置,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量。二是不断强化检务督察和巡视工作。以纪律作风建设和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采取交叉督察、专项督察、联合督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加快督察频率,增强督察实效;提高巡视工作针对性,突出巡视重点,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强化巡视的震慑作用。三是全面提高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和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