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警示教育把对脉疗效长
作为提高党员干部“免疫能力”的有效手段,警示教育能起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汇编忏悔录和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以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但也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警示教育活动存在“药效”不强、“疗效”不长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依然抱着“看戏”心态,把自己当“吃瓜群众”。有的翻看贪官忏悔录,对贪腐情节的“新奇特”津津有味、品头论足,除了增加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自己没有产生任何触动、警醒;有的在会场上看着曾经并肩战斗的“身边人”成了反面典型,当时感慨万分、唏嘘不已,紧张了好一阵子,可走出会场后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时却把“警钟”抛到了九霄云外;有的对照反面典型“照镜子”,不是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而是一心炮制“麻醉剂”、寻找自我麻痹的理论——“那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我一小兵小虾、边缘人员哪有腐败风险”……不拿警示教育当回事,各种不走心,结果是有人把别人的“故事”变成自己的“事故”。如,山东省威海市经信委原主任王强在参加警示教育时忐忑不安,出了会场酒杯一端,就“一切照旧”,其落马成为“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的又一例证。
人的成长史,某种程度上就是和人性弱点的斗争史。党员干部的成长史,也是和自身贪腐欲望的斗争史。贪腐欲望的长期存在,决定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也决定了警示教育不在一时一事。每个党员干部的任职岗位、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和思想认识千差万别,也决定了警示教育要因人而异、对症施治。从党员干部角度看,要把警示教育当成一次难得的敲打自身机会,身临其境,还要“心临其境”,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查找,深刻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同时还得经常参与组织生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自我警示、自我反省,“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从党组织角度看,要提高警示教育政治性、针对性、创新性,“深耕细作”精准化开展,比如进行思想根源剖析、组织开展讨论自查、分类给出“定制化”教育方案等,让警示教育活动更有实效。同时,应当让警钟之鸣,鸣在日常经常,成在长抓长效。如此综合施治,警示教育方能求得“把对脉”“开对药”“疗效长”。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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