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口号
1、拒绝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春节!
2、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创美好绿色家园!
3、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4、不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5、市主城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等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政府启动Ⅲ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全市所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市政府烟花爆竹《通告》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7、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8、“禁放”规定连万家,你我共同遵守它!
9、爆竹有响,燃放有音,以身试法,必受处罚!
10、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奖。举报电话:110、12369、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