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获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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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7日发表
近日,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结果公示,霸州市荣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至此,霸州再添一张国家级名片。
据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第二届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工作于2012年底启动,采取“省内达标、部级评优”程序。
霸州市地处京津冀经济圈中心地带,依靠其优越的区位和交通优势,一直以来就是企业投资的“热土”。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用地需求快速提升,而每年获批用地指标有限,土地供需矛盾异常突出。为了解决这一制约经济发展的难题,近年来,霸州市坚持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用地之路,从规划入手,统筹城乡用地布局;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核定新增用地规模;搞好存量挖潜,以盘整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节地为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科技为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上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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