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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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7日发表
一是强化监管主体作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采购目录要求为标准,规范采购人和采购单位行为,强化政府采购审批,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二是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工作程序,建立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来。三是强化采购计划管理。加强对各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积极引导将采购计划与发挥政策功能和促进批量集中采购相结合,加强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依法审批。四是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在工作中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继续充实专家库,在开标过程中严格执行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制度。五是强化信息公告管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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