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过期药品危害大难觅安全归宿
多数居民将过期药当垃圾丢弃 过期药品处置困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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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品几乎是每个家庭必备的,但大多数情况下,许多居民忽视了药品的保质期,对过期药品引起的负面效果及处理方式更是缺乏了解,药品过期,药效减退甚至发生改变,有可能毒性增加,一些居民将过期药当生活垃圾处理,将会对土壤和水源产生影响,甚至一些过期药被药贩子弄到手中流入黑市及偏远农村,后患无穷。近日,和合承德网记者走访多方发现,过期药如何处理确实困扰着多数人。
□和合承德网记者 闫立辉
现状 居民家中“囤药”成习惯 过期药危害久被忽视
“你会如何处理家中过期药品?”
记者的一个提问,引起了大部分居民的好奇心,“直接当垃圾扔了呗,习惯好点的就都装到一个袋子里存起来,或者将那些颗粒不大的直接扔进马桶就冲走了。”居民纷纷议论着。
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居民都有“囤药”的习惯,常用的药品包括感冒药、止咳止泻药、外用消炎药、降暑药等,“平时家里常备一些药,赶上换季不适应,就可以吃上一些预防,有了这些常备药,家里人有个感冒发烧症状就能直接吃药,省去了大半夜去药店买药的麻烦,我家里的好多药都是两三年前买的呢,一直放在药箱里,最近整理卧室才被发现,好多药都已经过期了。”面对过期药品,家住常王府社区的李女士也在犯愁给它们找个安全的“归宿”。
而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且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
然而对于过期药品的危害,多数居民也是一知半解,采访中许多居民表示,他们自己也知道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对环境有害,但没有更好的回收渠道,也就当垃圾扔掉了,甚至部分居民发现有些药品上已经没有了标签,也就当过期药品处理了。好多居民已经意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但如何正确处理才能利人利己已经成了他们心中“老大难”的问题。
窘境 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面临“窘境” 药品回收箱难推行
资料图
针对过期药品回收问题,记者联系上承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处理,任何药企是不得销售的,至于居民家中过期的药品,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强制性的销毁、收回,均未有一个说法。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用药方面,则只能利用科普宣传的方式,告诉居民过期药品的危害及处理方式,至于查处收回的过期药品,则到指定地点进行粉碎、碾压销毁。然而目前药监部门遇到的“窘境”是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存放尚未有专门的财政支出,受人员、场地的限制,导致许多过期药品无法回收。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药监部门定期会走进社区、街道进行安全用药的宣传,对于有过期药品回收需求的居民,则会设立专门的小药箱进行回收,但多数居民对此并不“感冒”,该局曾经就过期药品回收联合药企在市内主要药店设立小药箱,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机制,如以旧换新、向市民赠送小礼品,以鼓励市民将过期药品投放至小药箱,但因为药企更换成本较高,难以长期维持,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更换过期药品的行为完全是企业的“义务奉献”。最终导致药品回收箱难以推行,许多药店的小药箱孤零零的矗立在药店内,也很少有市民问津。
目前,该局正加大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力度,下一步准备在市区联系试点社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过期药品回收,但存在的困难是谁在社区回收过期药品?这些回收的药品如何处理?“因为过期药品销毁需要到环保部门的指定地点才可进行,而河北省唯一指定的药品销毁地点为石家庄,这样则会产生较大的费用。”该局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措施 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保障家庭“小药箱”安全
针对居民家庭小药箱储量越来越大,过期药品数量日益增多的问题,部分专家建议,应从法律制度、预防机制等方面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确保药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如果对过期药品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可能会引发用药安全、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
专家表示,目前大多数居民没有意识到不合理地处理过期药品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若不法商贩低价收购过期药品,经简单加工、包装后使之再次流入农村、山区、小型医疗机构等,会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大力宣传药品的危害,让大家理解和支持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并给居民设置过期药品存放的最佳地点,开展相应的兑换活动,就能够调动居民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还可以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采取过期药品回收的有效措施。例如,可以将生产者责任制度引入过期药品回收管理中,全面体现“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有限度地承担过期药品回收的工作和费用。同时,完善监督管理职责,使环保、药品监管、卫生、社区等多部门各尽其责,为过期药品回收搭建安全、环保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