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近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公园、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重大意义以及会所歪风的极端危害性。要严格执行“八个不准”的要求,即: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不准违规建设私人会所;历史建筑、公园内的餐饮单位不准设立高档消费;党员干部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党员干部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党员干部不准设立或入股私人会所;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准设立会所;不准将公务接待或公务活动安排到私人会所;不准用公款报销、转嫁摊派或者弄虚作假变通处理在私人会所的消费。
通知强调,各级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园林、文物管理、旅游、民宗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公园、历史建筑、名人故居、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正式登记的宗教场所等租赁经营、建造接待场所情况的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确保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明查暗访、约谈提醒、责任倒查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违纪行为,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作出承诺:不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监督。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