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政案件74起
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有效警示、震慑了野外违法用火人员,控制了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政案件74起,行政处罚81人次。
专项行动期间,市森林公安机关打防结合,制定重点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监护责任,对工程区、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及重点景区,集中人员力量、资金安排和物资配备,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一旦火灾案件发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动与地方司法机关配合协调,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或野外违法用火人员。行动期间,全市共立涉火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政案件74起,行政处罚81人次,行政罚款60人次,行政处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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