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
9月15日,市卫生局召开全市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现场为三位符合报销条件的新农合大病患者补偿医疗费用,标志着筹备两年多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正式投入运转。
新农合大病保险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人均25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实行市级统筹,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20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参合农合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会上,市卫生局局长陈汝荣做出***,一要深刻认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三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制度的监督管理。陈局长指出,发改、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的监控,及时将筹资标准、报销比例、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要按照合作协议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 “一站式”服务,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严控医疗费用,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