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昨日,市交警支队出台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并达到要求限行比例。同时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大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管理力度,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Ⅲ级(重度污染、黄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橙色)预警和Ⅰ级(极重污染、红色)预警。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交警部门按照市政府既定工作方案要求,将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Ⅲ级(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配合市监察局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污染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出租车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限行20%的措施。
Ⅱ级(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配合市监察局对污染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出租车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限行50%的措施,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采取单双号限行;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通行制度。
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配合市监察局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污染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出租车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限行80%的措施;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通行制度。
交通管制区域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道路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