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强化干部问责力促作风转变
和合承德网讯 (靳文红)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双桥区制定出台《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以问责促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明确“对谁问”。将问责范围扩大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授权或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和该组织机构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及聘用、借用人员明确问责对象。突出“重点问”。重点对违反作风规定的6个方面44种情形进行问责。突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问责,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满意度。注重“分类问”。分为对单位问责和个人问责两种形式,根据违规情节设定了12种问责方式,并对7种加重问责、3种减轻问责的情形进行明确规定。规范“怎样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做出问责决定前,要听取被问责对象陈述申辩,规定了问责对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强化问责结果运用。把被问责情况纳入单位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单位和个人被问责的,根据情节轻重,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今年以来,共有7人被通报批评,4人被诫免谈话,3人被行政警告,1人受到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