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巡街你的欢喜我的忧
和合承德网记者 张艳梅
近一段时间以来,恶狗伤人事件频频见诸于报端。日前,3岁女童被藏獒咬断脖子事件震惊社会,虽然咬死女童的藏獒已被收容,其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但这件事留给我们的不仅是悲伤和叹息,人们对烈性犬、大型犬的讨论愈加热烈起来……
近年来,我市养狗的人越来越多,无论在大街还是小巷,不时可以看到有人遛狗,其中不乏城区禁养的金毛、松狮、萨摩耶、藏獒等大型犬和烈性犬。而且,有的饲养者不使用牵引链,任狗乱跑乱叫,吓得行人躲着走……
现状
大狗撒欢儿 行人吓得躲着走
夏季到来,市民户外运动日益增加,带爱犬出去放风也是常有的事儿。不过,放松了狗却吓坏了行人。
何女士每天早上送完孩子后步行上班,因为时间充裕,她便把这个过程当成了散步,只是那天走到外环,从锦江文冠岔道跑下来的一只大狗吓得何女士差点犯了心脏病。
“我正走着,一只大狗从坡上直接就奔我来了,在我包那闻来闻去,我一动都不敢动,听人说,越反抗惊慌越能引起狗的攻击。”何女士眼巴巴地看着狗主人慢慢悠悠地从坡上下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没事,这狗温顺,不咬人。”
大狗和主人悠然离去,丝毫不理会已经吓哭了的何女士惊恐地站在那,直到有好心人过来安慰她。
“我上下班时经常看到街上有人拉着大狗遛弯,所到之处行人无不面露惶恐,退避三舍。”市民周女士表示,街上随处可见的大型犬,对老人、孩子和妇女的威胁最大,“这些狗的主人就不该把狗堂而皇之地拉到马路上来,拴在家里就好!”
大狗上街遛弯,为了狗撒欢,狗主人经常任狗自由行走,“小狗都让人害怕,更何况是那种体型大的狗,和四五岁小孩一样高,站在你身边,再温顺也害怕啊!”市民王先生说,经常看见两只大狗在孩子老人放松的时间出现在他所居住的小区,这是非常危险的。
7月2日晚上7点半,记者沿云山饭店武烈河岸南行,短短几百米的河岸,随主人一起锻炼的宠物狗12只,其中有3只大型狗,只有两只小狗拴了绳。
当一只大狗的主人被问及“万一这大狗吓坏了人或咬了人怎么办?”大狗主人笑呵呵地说:“那报道的咬人的狗都是烈性犬藏獒,咱这的大狗一般都是金毛、松狮,性子温顺,不咬人,没必要那么害怕。”
呼吁
牵起“一米绳”
做文明养狗人
21岁的辛远是个帅气小伙子,不过仔细看,你会发现他的左脸上有一道5厘米左右的疤痕。“这是一条大狼狗咬的。”辛远的妈妈常说,要不是被大狗咬伤破了相,辛远就是一个标准的美男子。
8岁那年,家住水泉沟的辛远到邻居家去玩,谁知道和他非常熟悉的狗扑向了他,“没有反应的机会,我就被狗扑倒在地,邻居就在不远处。”那场事故,邻居在第一时间扑救,但他的脸依然留下了永久的疤痕。
“害怕,从那以后,我见狗就怕,就特小的宠物狗我都怕。”虽然邻居负责了一切治疗费用,但辛远自此便有了心理阴影。“小区里有条大狗,每次路过时,我都怕得要死。”辛远说,他们楼层有一居民家中养了一条杜高犬,主人经常带狗出去散步,有一次他带小侄子在楼下玩,这条杜高犬跑到侄子跟前又闻又蹭,吓得他都不会动弹了。“狗是人类危险的朋友,幸好这条狗没对侄子造成伤害,要不就成了我的事故重演了。”辛远如今提到这些还心有余悸。后来辛远的妈妈和居民数次反映,主人才不在楼下遛狗了。
“养狗人不仅要对它负责,还要对别人的安全负责。”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90%以上的受访市民认为,不管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都要受到一定“管制”,防止狗乱发脾气伤人。
“即便是没有造成危害,如果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在禁止区域饲养烈性犬或大型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例如没收犬只、处以罚款等。”市民们强烈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大型犬、烈性犬的监管处罚力度,以保自身出行安全。
市民桑先生为文明养犬出招,他认为,无论大狗还是小狗,主人牵起“一米绳”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一米绳,为人身安全加层保障,人与狗之间的问题也不那么紧张了。”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出台相关养犬管理法规,其基本原则是“低收费、高处罚”。但无论是惩罚还是监管,最主要的是养犬者应该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并按照要求对其履行监管的职责。
真正爱狗,就要担负起与享受到的权利相对等的责任,把保护所有人不被狗咬、不被狗扰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
管理
管理部门随时查处 大多犬证“名不副实”
恶狗伤人,法律责任在人身上。分析近期发生的这些事件,不难发现养犬人的违规或过失之处。
比如大连咬死女童的藏獒系抱养,犬主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北京昌平的肇事犬主人虽然办理了养犬登记证,却未按规定拴养。
据了解,在我市市区严禁市民养烈性犬和体型在45厘米以上的大型犬。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准养区内经批准养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小型犬出户时间控制在早7点前和晚7点之后。然而在我市,很多养狗的市民都没有遵守相关规定。
在僧冠峰景区,一位晨练的市民透露,每天都能看见两只大狗,据狗主人说是斗牛梗。“他们常来这里遛,不过今天没来。不知道他们是否办理了相关证件。”这位市民反映,人们见到后都绕着走,尤其是带小孩的。
针对近期烈性犬伤人事件,7月1日,我市限制养犬办公室开展了清查烈性犬行动,范围是市内禁养区(市区所辖7个街道办事处)。据市限制养犬办公室宋岩主任介绍,部门出动全部人力,从早上7点左右深入小区,一家一户地走访排查,仅两天时间就清查到30多只烈性犬属于违规饲养。
宋岩主任说,虽有条例规定,但个人偷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查处到的烈性犬多数都办理了犬证,但都“名不副实”——犬证是郊区或农村的,但违规养在市区。
对于这种情况,市限制养犬办要求市民48小时转移到农村,若不遵循便统一收缴、没收。
据了解,有的养狗人为逃避养狗管理费,不到相关部门为狗申报“户口”,还有人把几条狗分别登记在不同亲戚朋友家里。
此次针对烈性犬的清查活动会持续一段时间,市限制养犬办公室对于居民饲养的每条烈性犬都进行了照相取证,以备留底。
法律
犬只伤人可追究主人刑事责任
近年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万一狗咬伤他人,主人该负什么责任?
我市君兴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管文军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狗如果咬伤人,狗的管理者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除非狗的管理者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被狗咬伤的受害人是故意招引狗,使狗发生咬人行为,可以相应减轻狗主人的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必须要承担责任。咬伤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咬死要承担死亡赔偿金等等。
管文军律师认为,很多城市都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养狗必须办理狗证,领狗外出必须有狗绳牵引等等,并且明文规定什么区域不能养大型犬等等,这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居民的安全。但很多养狗人没有严格执行这些,造成了一些惨剧和危害的发生。
据了解,在全国各地发生的犬类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的,主要还是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大连发生的藏獒咬死女童案件,肇事犬主人毕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肇事犬被警方送到犬类留检所收容。有媒体评论认为,该案如果按照刑事司法程序处理,或许在养犬领域能够形成判例效应。
河北戴至金律师事务所戴至金律师表示,这类案件属于思想动物致人伤害案。作为狗的主人,对狗有看护义务。没有看护好而发生致人伤害,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狗主人故意致使狗伤人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时,视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大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