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报本省院校可加分
宽城等六县考生享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杨丽红)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项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通知》明确了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省院校享受加分政策,我市宽城、丰宁、围场、滦平、隆化、平泉等6个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新的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从2016年高考报名起开始执行,加分考生需在高考报名时申请。在资格审查方面,包括烈士子女考生、归侨或归侨子女考生在内的七类考生需在当年高考报名时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获得加分资格。
据悉,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我市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