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七条禁令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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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7日发表
(岳光)4月22日,市环保局出台全系统加强作风建设的“七条禁令”。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双提双诺”工作中,市环保局新领导班子联系本系统实际,围绕建设一支既“守规矩”又有作为的队伍,制订出台“七条禁令”,在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滥用职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违反日常工作纪律,严禁利用个人职务便利为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礼金等一切有价物品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刚性规定。
为确保“七条禁令”变为环保人的自觉行动,市环保局采取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对照禁令自查自纠、组织专人明察暗访、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等有力措施,务求抓好落实。对违反禁令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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