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8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青春主任所作的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张家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锐意改革,勇于担当,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绿色发展、生态强市新局面,扎扎实实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