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搞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道之一——知识篇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因此,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实现国家重大战略安排的基础。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从普查对象看,这次的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
从普查范围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普查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这次经济普查与第三次普查有什么不同
与第三次相比,本次经济普查主要有七个不同:一是增加了单位清查环节。二是在行政区划地图上加载了三经普普查区界线,在此基础上进行普查区边界的修改和划分,减轻了基层普查机构的工作量。三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金融、铁路、军队由系统组织普查登记。四是突出了资产负债指标内容,为核算基期数据奠定基础。五是增加了智能编码功能。六是全口径调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抽样均由统计部门负责。七是单位数量增大,比三经普时期的普查单位总量成倍增加。
此次经济普查什么时间开始,调查什么时间的数据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普查从2019年1月1日零时开始登记,登记的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包括什么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四类普查表。
(一)一套表单位普查表(27张)。
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二)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7张)。
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三)个体经营户普查表(1张)。
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税费、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四)部门普查表(31张)。
包括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内容,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业务量情况。
此次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首先,是全国统一领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宣传动员、方案设计、培训和部署、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普查总结和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其次,是部门分工协作。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和数据评估认定工作;金融、铁路部门成立普查机构,负责提供本系统单位名录资料和相关统计数据,分别开展金融业和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工作,金融部门还需参与本行业普查数据审核;军队系统的普查工作由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对本系统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单位名录资料。各相关成员单位还需提供业务统计资料。
第三,是地方分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基层组织,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最后,是各方共同参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在普查中如何保证调查数据质量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制思维,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履行依法普查的主体责任,排除各种干扰,坚决拒绝、抵制普查中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原始数据真实可信。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普查,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查明真实情况,勇于抵制和揭发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引导普查对象履行填报义务,如实填报数据,客观反映情况,要按时、如实地提供完整普查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依法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
二是坚持科学普查。经济普查涉及面广,而且专业性比较强。做到加强顶层设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认真总结普查试点经验,更好地完善河北省普查实施方案,健全普查工作制度,制定普查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普查工作稳步而有序的推进,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规范业务流程,逐门逐户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核实信息。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使普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
三是坚持创新普查。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充分利用行政记录作为普查数据的来源,探索行政记录与普查数据的互补互验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加大普查技术和手段创新力度,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绘制准确的普查区地图,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实行建筑物和单位定位;利用网报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单位的自主填报,利用PAD由普查员入户登记直接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
统筹协调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根据《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数据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
如何保护好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对象个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普查工作由谁来具体承担,他们有哪些职责和工作任务
本次经济普查具体调查工作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来做,他们都在县级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有五项: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二是结合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
三是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对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
五是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告知当地普查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普查机构移交本级统计机构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具体任务分别是:
普查员的工作任务是: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做好对普查对象的普查宣传告知;认真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正确使用PAD完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保管;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是: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协调、落实本普查区的宣传动员工作;分发普查用品;协助普查员完成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及时向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得到回复后立即传达到普查员;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与当地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整个经济普查工作主要有哪些阶段
整个普查工作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完成,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和13个环节。四个阶段是:普查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总结、资料开发。13个环节是: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13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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