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啦
5月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7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我市两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至4月提标的基础保险金已足额发放。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3号),明确自2017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本次提标所需资金,省、市、县(市、区)财政按2:1:1比例分担,其中,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财政1:1比例分担。我市市、县(区)两级财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省、市、县(区)提标资金全部顺利到位,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7.19万人。1至4月,我市共为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40.85万名城乡居民发放了1628万元提标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