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防汛分包责任制的通知(邢汛〔2013〕16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安全度汛,今年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主管部门和技术人员包河道、包水库、包滞洪区、包城区、包县市区等防汛“三位一体”的分包责任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分包情况进行了调整。重新调整后的《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防汛分包责任制》情况详见附表。按分包责任制要求:各分包县市区和重要防洪工程的同志,全面负责所包辖区内的水库、河道、堤防、滞洪区、闸涵、桥路等防洪除涝工程、通讯设施及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从汛前检查、工程维修加固、汛期调度与防守抢护,一包到底。要认真落实防汛分包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按照防大汛的要求,抓紧到所分包的县市区及主要防汛工程,熟悉情况、检查指导工作,排除工程隐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分工,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要做好、做细、做实,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邢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