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
即日起至12月6日,符合条件的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单位,可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行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并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纸质材料报送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本年度确定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在通过验收后,可获得省科技厅后补助经费(先建设后进行资金补助)支持。
此次申报涉及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健康医疗与生物医药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节能环保与科技治霾专项五大类自筹经费项目,涵盖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对策研究、先进装备制造、粮棉油育种技术创新及新品种选育、常见疾病临床诊治技术研究、节能技术研究等58个优先主题和专项。
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或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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