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托管班消防有新规
(来源:和合承德网)
本网讯 (记者王晓丹 通讯员高占斌)针对我市中小学校周边“托管班”存在的火灾隐患,承德消防支队制定新规,要求“托管班”应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首层、二层、三层靠外窗位置,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及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经过走访和调查,我们发现这些‘托管班’存在诸多火灾隐患,且管理上缺乏法律依据。”市消防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这些状况,消防支队出台新规,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按照规定,“托管班”内用于住宿的房间,每10平方米不得超过4人;“托管班”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场所内应当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每100平方米设置不少于2具5kgABC类干粉灭火器。要设置逃生器材箱,为每名学生配备一条毛巾、一瓶矿泉水。设在三层的“托管班”还应当配备至少一条逃生大绳。
“托管班”必须确保场所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规范生活用火、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针对“托管班”厨房管理混乱,火灾危险性大的特点,新规要求:“托管班”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应由专人管理、登记,且储罐与灶台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