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专题研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工作
为全面改善京哈铁路沿线环境质量,加大对朱各庄镇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7月23日,朱各庄镇、环保、电力、交通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朱各庄镇政府联合召开了加强朱各庄镇石碴及石灰窑企业污染整治调度会。会议要求各部门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朱各庄朱各庄镇石碴及石灰窑企业污染整工作实施方案》及《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朱各庄朱各庄镇石碴及石灰窑企业污染整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力,确保在时效内完成整治任务。
一、整治时间2013年7月23日—2013年8月31日
二、强化监督检查。整治内容主要是严格石碴加工企业
(1)确保无粉尘排放。碴子机的工作节点全封闭,添置喷淋设施,加水除尘。
除尘设备安装调试好,向县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是在没有经过县环保局验收之前,各石碴企业必须全部停产。对未经批准私自生产的企业,由朱各庄镇和供电公司拆除其供电设施。205国道、京秦铁路沿线300米以内的现有灰窑一律拆除、清理。新开工及205国道、京秦铁路沿线300米以外的现有灰窑,必须按要求添置除尘设施,灰窑的窑井进行全封闭,安装引风机一台,建设一座三层除尘池,达到有效除尘目的,实现烟尘达标排放。
(3)是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对于没有按要求添置喷淋设施及关键排污节点封闭并申请验收的石碴加工企业,将对其采取强制断电措施,拆除拱电线路与变压器。在整治期间私自生产的企业,朱各庄镇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其采取强制停产措施,对于没有按照要求添置除尘设施申请验收的灰窑生产企业,必须停产。
(4)是县政府将对每家验收合格的石碴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责成县督查室、县环保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治理长效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并就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朱各庄镇政府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实施,协调整治日常工作。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朱各庄镇政府、县环保局、交通局、供电公司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环保部门负责污染治理设施方面的有关工作;电力部门负责断电措施落实,加强巡查,防止偷电私开;交通部门地超载、超限车辆的整治,并对205国道路面进行清扫,形成长效保洁机制。对于典型的环境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会同公安部门对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查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同,环保部门要对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排查,收集各种证据,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