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份电力用户失信重点关注名单公布

“听说了吗,这家店老板因为偷电在网上被公布了。”12月19日,市民在我市某区的一家商铺门前议论纷纷。该店铺老板因窃电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在刚刚公布的“信用中国(唐山)”“涉电重点关注名单”上,其名字赫然在目。据悉,我市首份电力用户失信重点关注名单在“信用中国(唐山)”网站正式公布,孟某、刘某等10名因窃电受到行政拘留的失信行为人“榜上有名”。
据悉,为打击局部区域猖獗的窃电行为,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唐山市涉电用户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市电力用户信用信息全面纳入信用体系。今后,涉电失信行为(恶意拖欠电费、窃电、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等)除了要受到供电部门的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灰榜”(即“涉电重点关注名单”)或“黑榜”(即“黑名单”)予以曝光,而经过评定的“红榜”诚信电力用户将享受一系列守信奖励。
《办法》特别强调了针对居民窃电的惩戒效力,并将失信上榜“门槛”进一步降低:“一个自然年内,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电费3个月及以上6个月以内;一年内发生2次违约用电或1次窃电行为(个体工商户窃电金额10000元以下,自然人窃电金额2000元以下),这意味着,今后居民个人仅发生1次窃电行为,无论金额,即被认定为失信。
《办法》还明确了上榜的“直达条件”:“因盗窃电、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扰乱供电企业秩序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直接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受到法院管制、拘役及以上刑事处罚的,直接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据悉,《办法》同时强调了对诚信用电的正向激励:“涉电用户连续三年无所列失信行为,即可评定为‘诚信用户’,享受包括供电部门提供的业务优先受理、主动***服务、免费用电指导等一系列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