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带电的廉政承诺
近日,峰峰矿区彭东社区居民监督小组月度例会上,监督小组对社区干部蔺某提出质询:“你还记得年初你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向大家作出的廉政承诺吗?”“记得。”“你违反的是哪一条?”“不违规办理低保。”回答完大家的问话,蔺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原来,2015年以来,峰峰矿区探索推行农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要求全区225个农村(社区),1560名村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特点,就低保办理、惠农资金补贴发放、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事项进行廉政公开承诺。
干工作不是“过家家”,不能“哪说哪了、必须“说到做到”,既然对群众有了承诺,就必须要实实在在践诺。为强化践诺监督,矿区纪委对此进行了完善的制度设计,专门设置了全面公开、***监督、集中评议“三道防火墙”,确保承诺真正“带电”。
在今年年初“1.20”民主议政议廉会上,负责社区低保工作的蔺某,向50多位党员、群众代表承诺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违规办理低保”,宣读完毕后,代表们的掌声稀稀拉拉,居民监督小组的代表觉得气氛很奇怪:“当时在村务公开栏外,不少群众就在蔺某的承诺书前指指点点,而且社区干部宣读承诺书环节,掌声整体都比较热烈,只有在蔺某的时候显得稀稀拉拉。”
此后,社区监督小组对低保办理格外关注,从支部、社区例会到资格初审,再到群众评议各个办理环节,社区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在一次低保户家访过程中,因为户主与小组某成员是本家,私下他跟监督小组说,蔺某在办理过程中收取了他100元的手续费,也没说具体有什么用途。社区监督小组立即向彭城镇纪委报告,由镇纪委向业务部门确认后,发现这项收费没有任何依据。镇纪委和民政所工作组在监督小组的带领下,到该社区正在申请办理低保的家庭,对低保办理情况进行初核。所以,6月份的社区居民监督小组例会,对参会范围进行了专门扩大,邀请了镇纪委、民政所、村两委班子参加,当着大家的面,监督小组对蔺某进行了质询,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今年“7.30”年中民主议政议廉马上就要开了,镇纪委决定在此次会上将就该社区低保办理事项进行专门评议,并向包括彭东社区在内的全镇28个村(社区)通报蔺某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的处理结果。
据矿区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在年初和年中的议政议廉会上,由党员、群众代表对村干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满意度集中评议,对满意度低的干部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镇纪委将以此为线索进行核实排查。廉政承诺制度实施两年来,全区累计有247名农村“两委”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和处理,其中谈话提醒、函询、约谈165人,廉情预警52人次,2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名村支部书记被免职。
“‘廉政承诺’是对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种价值引领和制度驱动,通过设置三道‘防火墙’,提醒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时刻与消极腐败现象‘绝缘’!”峰峰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雷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