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教育局四项措施规范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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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一实行民主理财。各学校必须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通过选举产生,选举程序、选举资料、选举结果要备案列入财务工作档案,选举结果要公示。
二强化财务监督。各中小学、乡镇总校每月要公示收支情况,并将公示结果及影像资料上传教育局。教育局财务股、纪检监察室、法制办要建立申核小组定期审核,监察室将按党委会批准的审计计划、方案,重点审查和监督。
三强化采购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河北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集中采购、按照程序审批办理。
四提高会计执业能力。对乡镇总校、县直学校的会计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必须有会计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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