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高行政效能的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是依法行政、建立法制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预防腐败、建设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工作。二是建立相关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由各科室指定专人采集初稿,负责人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各科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三是开展学习培训。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全局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探讨研究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的方法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实现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和在查阅地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需要处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取费用的项目。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上下功夫。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管理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效能建设密切结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科室延伸,进一步提高机关政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