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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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2018年2月11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郭彦洪主任所作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唐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积极履职,奋发作为,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唐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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