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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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2018年2月11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智慧检察长所作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防控和惩戒犯罪,精准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做强做实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和谐唐山建设,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唐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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