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审计局四个强化促进经责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审计项目归口分配落实。在计划分解时,充分考虑内设科室的审计职责,按照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性质将其分解到对应的审计业务科室;同时对科室内承担的审计项目综合分析,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确保按时完成审计项目。
二是强化评价办法规范运用。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办法,结合本县实际,按照各项评价指标,评价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一步规范审计评价内容,确保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评价科学、公正、全面。
三是强化查处力度。以问题导向为重点突破,加大查处力度,把审计触角延伸到认真监督领导干部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执行当中。
四是强化提高审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实施审计项目,审计文书精简规范,出具的审计文书按照审理程序办理并经层层审核;对重大问题由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后,专题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通过严把审计质量关,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更加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