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第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3年第一批取消下放
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3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4项,下放10项,委托5项,转监管3项,合并减少10项),现将有关项目予以公告。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取消。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县(市)、区沟通,县(市)、区要做好衔接,严格规范前置条件,优化工作流程。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公布新的审批技术规范和流程图,强化监管。对委托县(市)、区实施的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权力和责任在县(市)、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盖章程序,杜绝“明委托暗揽权”现象。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监督各级各部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来信来函请寄石家庄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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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