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摩托车尾气污染防治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提案案由:近年来,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经历了雾霾天气的袭扰,并已成为影响健康的因素之一。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结果显示,PM2.5是产生霾的重要原因,而汽车尾气又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
现状调查: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一直呈快速增长趋势,汽车尾气污染防治也越来越被关注。对此,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淘汰老旧机动车、公交车更换新能源汽车、重载货车远端绕行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机动车污染治理的深入开展,摩托车污染问题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据统计,我市登记注册的摩托车大约6万多辆,还有部分未登记的车辆。这些摩托车中的老旧摩托车,特别是载货三轮摩托车,车辆老旧、使用强度大、行驶里程多,排放黑烟现象十分严重。
市政协委员董瑞琴建议:由我市车辆管理部门制定出台摩托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摩托车治理、淘汰工作职责,列出时间表,统筹推进摩托车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对摩托车销售点的监管,严禁销售不合格车辆,并把尾气排放指标作为重要管理内容。
此外,还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对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摩托车初次发现后,督促车主限期办理,对未按期补办手续的,严格处罚。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摩托车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检测,要求排放超标的摩托车限期维修,在复检合格之前严禁上路行驶。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要责令强制报废;对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提前报废。
加大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公众购置电动自行车。同时,完善电动自行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的居住建筑及大型公众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预留充电接口。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维修点,培养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完善的电动自行车购置、维护、保养体系。 和合承德网记者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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