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教授苏彦朝:宣传引导传统民俗转型
燃放烟花爆竹是民俗,也是文化的构成要素,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逢年过节,红喜白丧,民间一定要燃放烟花爆竹,以图热闹喜庆、趋吉避凶。这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一种抹不去的文化情结。
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影响却逐渐凸显。1992年6月1日,广州首开“禁放”先河,其后全国有282个城市陆续实施“禁放”。
实施“禁放”10余年后,民俗专家及部分社会民众要求烟花爆竹燃放“开禁”,民间甚至有不少人甘愿被处罚也要燃放烟花爆竹。理由是:它是民俗,是人们的共同约定,代表着民间的实践生活。这样的民俗能够增强一个家庭或者一个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进入21世纪后,为顺应民意,大部分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由“禁”改“限”。
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资源浪费、陋习强化四个方面。而禁放、限放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主要是民俗改革没能与时俱进;部分社会成员环保意识太差;部分企业对利益追逐过于贪婪;禁放限放管理规定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大等。
将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我建议要宣传引导民俗转型;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要从限制到取缔;严格制定执行禁放限放的相关管理规定;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