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自身素质打造过硬队伍——全市检察机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落实抓学习、作承诺、专项检查、检务督察等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意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良好的风气和习惯初步形成。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活动,针对执法司法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深化检务督察,组织专项检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检风检纪,有力促进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坚守责任担当
营造廉政氛围
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已经成为新常态,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严肃惩治自身腐败,努力营造清正严明的政治氛围。
改进司法作风成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部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特别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衔接起来,不断改进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作风。
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和督察,继续通过专项督察、交叉检查等形式,对违反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的情况,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对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抓住典型、严肃处理,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强化问责意识
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深化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建设。
加大责任传导,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分别与市院党组成员和基层院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从强化思想认识、突出以上率下入手,形成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意识,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监督“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着力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没有问责,就没有约束。检察机关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四风”问题突出,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等情况,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
加大制度保障,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根本所在。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制度、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抽查核实,重点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改进作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严格回避制度,加强纪检、控申、案管和业务部门的监督信息交流,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坚持从严治检
狠抓纪律建设
把纪律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全市检察机关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检的治本之策,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增强纪律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全市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一系列文件精神特别是******系列***,严明政治纪律和检察纪律。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坚决与***保持高度一致”变成行动。以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深刻反省,坚决防止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坚决防止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语焉不详、闪烁其词。
纪律的生命力、震慑力在于执行。全市检察机关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遵守纪律没有特权,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成为硬约束、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