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稽查局五项措施开展稽查案件复查工作
为保证稽查工作质量,及时防止和纠正违规稽查行为,该局抽调精干力量20人,分3组 对县区稽查局开展以往年度已结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一是复查案件实施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通 过调帐检查或实地调查进行严格核证。二是对案件原处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法法定程序等处理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处理决 定,并重新做出税务处理决定或税务稽查结论。三是复查人员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复杂案情将立即上报复查工作小组,由该小组组织稽查人员会同主管税务机 关进行审议并做出复查结论。四是复查人员对复查案件的稽查文书使用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案件定性及处理情况、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测评,做到 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五是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人员10日内向工作小组提交复查报告,15日内将复查结论送到案件原处理单位;工作小组对稽查案件复查报告的事实内容和处理意见进行审议后,将结果上报市局,并在全市稽查系统内予以通报,促进稽查工作质量和稽查工作绩效不断提高。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