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石湾岸芷汀兰园保障房开始办理入住
6月6日,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第一批分配的弘石湾、岸芷汀兰园保障房于6月6日集中办理入住,6月20日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
此次保障房入住集中办理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13:30—16:30。办理入住时,按照要求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寸照片各3张。
不能按通知单上要求办理入住的家庭,须在6月20日前与保障房小区的管理单位联系。6月20日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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