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改扩建片区国有土地第一批返迁房安置方案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府河、清真寺、西大园三大片区实施拆迁改造的通知》和《保定火车站改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及《保定市人民政府火车站改扩建拆迁指挥部西大园片区居民搬迁须知》,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杨宝东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师国利、副调研员李航、新市区区委书记崔坤军、市住建局副书记、副局长张树才、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杨敬新、新市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张雪松任副组长的火车站改扩建片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崔坤军同志兼任,张树才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张雪松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组织火车站改扩建片区第一批返迁房安置工作。
二、安置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先搬迁先安置”的原则。做到安置房源、对象、程序、结果四公开。
三、房源数量及户型分布
本次具备安置条件的返迁安置房共976套。其中1居室221套;2居室630套;3居室125套。
(一)安置国有土地上返迁人的房源共802套,其中1居室155套;2居室544套;3居室103套。
(二)安置集体土地上返迁人的房源174套。其中1居室66套;2居室86套;3居室22套。集体土地上的返迁安置工作由新市区负责。
四、安置对象
本次安置对象为按所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户型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入围的返迁人。
五、安置程序及办法
1、按照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指挥部明确专人接受咨询和举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指挥部将根据排序情况向返迁人发放《选房排序通知书》,分段组织返迁人按选房排序依次选房。同一天签订协议的,实行摇号排序。
3、选房时,返迁人需携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公示的排名先后顺序选房。返迁人房号确认后,在《选房确认表》上确认签字,凭此表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后,领取钥匙。
对符合本次安置条件的返迁人,根据本人意愿不参加本次安置的,须填写《自愿放弃本次安置书》,待下一批安置时仍按签订协议的时间顺序选房。既不选房又不填写《自愿放弃本次安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安置。
因入围的部分住户自愿放弃本次安置所空余的房源,由未入围的住户按照签订协议时间先后顺序顺延选房,直至将本次返迁房源选完为止。
4、因现有房源部分户型面积不能满足所签协议户型面积,按协议内容在间数对等且不增加间数的前提下,以现有房源为准,可按相近面积进行安置。
六、监督管理措施
(一)指挥部负责返迁住房的安置,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3050126。
(二)邀请市纪检委、公证处对本次返迁房的公示、安置进行全程监督。届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返迁人代表到现场监督。
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