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十个严禁制止奢侈浪费和节日腐败
本报讯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节日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发生,中共邯郸市纪委、邯郸市监察局9月25日发出《关于2014年国庆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国庆前夕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清醒认识和时刻牢记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国庆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十个严禁”,即: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2.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3.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侈享受、大吃大 喝等;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 利;8.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9.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不 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国庆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多形式、多批次、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各县(市、 区)和市直单位要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送礼收礼、婚丧事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特别是公车私用、利 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等问题,严抓严查、快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弹。同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有案不查、有案不报的,要一并追究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通知》公布了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3113426(工作日白天)、12388(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于10月8日上午10时前将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市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