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住宅小区将配套建设菜市场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记者 高伊凡)我市出台专门针对菜市场的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菜市场建设管理将统一规划,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菜市场摊位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制定,并在菜市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新增住宅小区都将配套建设菜市场,菜市场用地面积至少500平方米。旧城区和旧村改造建设项目,菜市场用地面积也将不小于6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菜市场的商户向管理者租用房屋或摊位时,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面积、租期、租金、违约责任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此外,新建或改建菜市场经政府批准,将享受扶持政策优惠。菜市场在建成后6个月内无法按时开业或无力经营的,政府将协商收购。
菜市场内环境卫生维持,将由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商户共同承担。经营者未履行卫生保洁义务,垃圾倾倒不规范的,城管部门将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处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0 09:09: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