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司法局加强业务工作确保暑期稳定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昌黎”建设,昌黎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全县暑期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法治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在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不断夯实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同时与各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二是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机制和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开展拉网式排查调解活动。首先重点排查调处了房屋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交通事故纠纷、房基地纠纷等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介入、纠纷早调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安定。
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83起,调解成功467起,成功率97 %。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确保暑期安全稳定。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县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对重点对象做到“六个清”,即家庭情况清、犯罪性质清、现实表现清、解矫时间清、生活情况清、就业情况清。真正做到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严防失控,从根本上减少重新犯罪。
四是完善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制度,推行服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规范接待、受理、审查、办案等服务行为,切实做到“微笑服务、高效服务、贴心服务”。 为全县的困难群众和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维权支撑。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