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审计局实行四承诺打造阳光审计
今年以来,磁县审计局为了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肃审计纪律,推进廉政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审计环境,在全局积极推行“四项承诺”,努力打造阳光审计形象。
一是职责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审计,做到独立审计,不徇私情,保证审计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结果客观公正,维护国家的权威和严肃性。
二是质量承诺。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做到公文限时办结,对审计项目开展公开透时的小组讨论、审理会讨论等和其他有关事项限时办结,确保公文要素齐全,内容完整,项目进度按计划完成,其他工作事项落实到位,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是纪律承诺。严格按照审计署新“八不准”审计纪律规定,做到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等形式的馈赠,不参加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等,保证审计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做到热情周到,平等待人,沟通协调,不以监督者自居,做到把“审计监督”当作“治病救人”,切实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审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