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绿色行动三年计划专项评议
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即将开展的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专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此次评议是市人大实施专项工作评议后开展的第一次评议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匡洪治,副主任回学勇、谢恩国、辛书华、刘金明、齐开泰、冯耀武、袁宝辉,副市长袁志刚参加会议。
实施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需要。这项工作自2013年启动,到现在已接近一年半时间。为促进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取得更好更快地进展,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及主任会议要求,制定了评议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评议工作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走访座谈、查阅资料、视察检查以及公布电话、网络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分为准备、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旨在通过评议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水平如期完成(评议时间、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详见公告)。
匡洪治指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人民群众通过规范渠道和法定程序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评议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此次专项评议工作涉及评议对象广、时间跨度长、程序步骤多,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科学安排部署,搞好协作配合,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评议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袁志刚表示,在开展评议过程中,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要认真汇报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开展情况,组织好、配合好视察调研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专项评议工作取得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