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经平安田东建设领导小组评定,拟对黄光学同志在危急时刻下河救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平安田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黄政海;联系电话:0776—5235811。
邮寄地址:田东县平马镇庆平路东园巷8号平安田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田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平安田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黄光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黄光学,男,55岁,壮族,田东县林逢镇桥礼村那案屯人。
2023年2月21日18时许,田东县林逢镇桥礼村那案屯男孩黄光磊(5岁)到黄光学家向黄光学述说看见本屯女孩黄晶晶(5岁)失足落水掉到右江河里。见情况十分危急,黄光学与闻讯赶来的附近村民一起到右江河边分头寻找搜救,很快黄光学就在本屯码头下游约100米处,发现了面部朝下、在江面上漂浮的女孩黄晶晶,当即不顾严冬寒冷下河将已失去意识的黄晶晶救上岸边,与随后赶来援助的村民一起对黄晶晶采取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黄晶晶终于恢复意识并被送医院进一步观察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黄光学同志在危急中英勇下河救人的举措挽救了女孩的生命,受到女孩家属和全屯村民广为赞誉。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