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地摊经济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助力大新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临时摊位管理规定》,助力地摊经济有序发展,激发城市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坚持“方便群众,疏堵结合”原则,对城区流动摊贩的管理从源头上疏导,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置临时摊位,解决流动摊贩无序摆摊设点的问题。在县城区繁华路段百汇超市前门广场北面原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百汇超市后门对面区域、伦理古榕路口原卫健局围墙外围区域、明仕北路桃城粮库门前区域、富民路东段(新大新)区域等设置地摊临时摊点。
为规范摊贩的经营行为,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与摊贩签订《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公共场所摆摊经营承诺书》。目前,各路段摊贩正有序开展经营活动。(何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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