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春节期间餐饮安全检查保障群众舌尖安全美味年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健康的放心年,自1月10日起,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常态下开展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期间,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根据春节期间餐饮消费特点,对辖区内的大型餐饮单位、接待量大的小型餐馆、旅游景区的餐饮和部分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严格依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清洗消毒、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十严格”要求。
执法人员在此次专项检查中,结合餐饮量化评级细则、执行色标和明厨亮灶管理的进行加分等相关措施,对上述餐饮单位开展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责令立即整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截止目前,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餐饮单位51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份。12家餐饮单位量化评级为A级。兴安县通过开展春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了食品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让全县人民过一个“舌尖安全美味”的中国年。